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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0 04:41

详细剧情

莱斯特(马丁·弗瑞曼 Martin Freeman 饰)只是一介小小的保险销售员,在家里,他饱受强势妻子的压迫和轻视,在外面,曾经的高中同学亦能当街给他下马威,对于所经历的一切,个性懦弱温顺的莱斯特选择了忍气吞声。一次偶然中,莱斯特在医院里结识了名为马尔沃(比利·鲍伯·松顿 Billy Bob Thornton 饰)的男子,让莱斯特没有想到的是,这名神秘男子竟然是一位冷酷残暴的职业杀手。   在长久的压抑之下,莱斯特终于爆发将妻子杀死,惊慌失措的他打电话给马尔沃向他求助,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小镇警长,随后赶来的马尔沃杀死了警长之后逃之夭夭,情急之下,莱斯特将妻子的死也归结到了马尔沃的头上。女警莫利(艾莉森·托尔曼 Allison Tolman 饰)并不相信莱斯特所言,而是将莱斯特家发生的血案与近日里镇上的一连串死亡事件串联到了一起。

 长篇影评

 1 ) 魔鬼狡黠,魔鬼愚蠢

杀手Malvo就是魔鬼。人类可以出于名利愤怒而作恶,但Malvo的兴奋点只在引诱人类堕落,那一箱录音带就是他的战利品名录。伴随着邪恶的是超强的能力。你简直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牙医?牧师?律师? 这几个角色恰好是美国社会中被视作砥柱中流、受人尊敬的职业。万国的荣华对Malvo来说都是信手拈来,但是他的兴趣却只在腐蚀、毁灭人类。现在这个游荡的魔鬼来到了明尼苏达,一个冰封之地。此地最大的族群是德国后裔,操着奇怪的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英语。主要城市的人口均不超过十万:封闭、保守、平庸。身材肥硕的女警,懦弱无能的单身父亲,经历中年危机的保险推销员,充分代表了当地的气质。他们只是一群固守Rule的笨蛋,当他们不慎遇到完美的魔鬼,似乎已注定遭受厄运。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尽管魔鬼大闹一番,付出了几条人命,最终还是死于他看不上眼的小人物之手。他被左轮手枪连发五枪击毙的场景看似非常具有那个寓言中所说的“英雄气概”:一只挣脱陷阱的狼,却最终死于失血。但仔细想来却并非如此。Malvo的失败完全来自他的愚蠢,比如和酒店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讲关于宠物的笑话,以至于被人留下深刻印象;一定要偷红色的法拉利作案,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警觉(如果不是红色法拉利Grimly就没法这么轻易就发现他的藏身之地);干掉Fargo的黑社会和笨蛋杀手虽然非常帅气,但如果一开始不惹事杀死Hess,也就没有这些波澜;在医院里治疗伤口,和Lester谈论杀人,在第一话就被女警联想到真相…… Fargo中有很多一本正经犯蠢的人物,但其中最隐蔽却也最典型的正是这位Malvo魔鬼先生:破绽百出,左支右拙,其实是个蠢材,却能够蛊惑人心。

这就是外来的腐化可怕之处。

Lester处在小镇的封闭秩序的底层与边缘,他并非不属于这个Community(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却对自己的位置不满意。他是整个秩序的那块松动的部分,是阶级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对他而言Malvo就是“外来的真理”,一种带着新鲜味道的救世神话——我们是不是有点熟悉——带有砸烂不公正的枷锁——唠唠叨叨的老婆、貌合神离的兄弟、欺软怕硬的同学——的“解放力量”。但事实证明,解放出来的不仅仅有力量,还有他的兽性,秩序对他的一切枷锁,其实都是让他免于毁灭的保护。他所不满意的这一切,诚然有不公正的部分(这也是为何Malvo的蛊惑能够在他身上生效),却说到底代表了一种正常状态。这种正常构成了生而自由的人类无所不在的枷锁,无比乏味、迟钝,但也对外来的异物有着近乎本能的排斥力。

到最后,所有外来的人物都死掉了。

一切波澜都来源于Malvo这个“外物”的入侵,Lester由于他的腐蚀,也变成了“外物”,一个感染体,他能够蒙混过关不是因为他的聪明,而是他利用了自己的身份,在这个Community里,所有人都彼此认识,所有人都彼此保护。警长说我认识这个人十几年了,他不可能是凶手,在正常情况下,警长的判断并非不对。小镇最后清除了感染,在血腥后恢复健康,仿佛经历一场异常重大的炎症。Bill警长说:“我要辞职,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变了,变得恐怖。”这就是他对触目惊心的感染与腐化的直观感受。但女警一家——作为免疫的白细胞——承担起了责任,继续捍卫整个Community的健康,守望不息。Grimly在最后遇到Malvo后说,我解开你的谜团的,Malvo似乎略带期待的说:然后呢?似乎又在找机会施展话术,但Grimly没有给他机会,果断地开枪击毙他。

如果把电视剧版Fargo和狗镇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二者构成奇妙的对位。狗镇讽刺美国乡镇精神的“虚伪”和“愚昧”,好像是Malvo在告诉Lester那个“可怖的真理”:你以为这里有规则么?其实并没有。(用某种哲学黑话来说,就是:并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道德实体的那种东西),所有人都是在假装,只要时机合适,你们都会露出野兽的“本来面目”——一种魔鬼称之为“诚实”的德性。但Fargo却告诉我们:在魔鬼花言巧语的能力与机智面前,平庸而愚钝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也不需要进一步的探究。我们只需要在剧终满意地默念:上帝保佑美国。

 2 ) 难以克服内心的恐惧



雪与血,Snow and slaughter.

经人推荐看《Fargo》,果然是部精良的好剧。
画面精良,冰天雪地摄人心魄,杀戳场面帧帧到位,喜欢清、淡、冷的风格。
音乐精良,包括部分插曲都不是盖的。
引用精良,参见豆瓣已有的典故和诗歌。
演员精良,几个演员都演技精湛,感觉真实,引人入戏。

但没有推为神剧,不至于定位过高,也没有一个演员足够强大到支撑这部戏。第五集好拖沓,第六集高能!

体会每集都有一个典故引领的用心,就该这样提纲挈领,详情不再赘述。

我相信有轮回,有karma,比如Lester两任妻子都被头暴,女警老公三次都与杀手擦肩而过,杀手临死前又一次碰到狼狗……人无法逃过自己的宿命,尤其性格决定面对一切的结果,比如窝囊的Lester,胆小怕事的女警老公,孤注一掷肆无忌惮的杀手。大多情况下人无法逃脱这样的命运,也要接受其带来的一切后果,除非……有大大的turning point。比如Lester建立自信后又遇见杀手,杀手反而看轻他;无助时弟弟又落井下石。女警老公生活有了牵挂,绝不想再让妻女受到伤害,才鼓起勇气暴毙杀手。

还是要克服内心的恐惧啊。

说说内心毫无恐惧的杀手。松顿演技真好,前半段浑然不觉他都要60的人了,喜欢他开始笑的样子。可惜在剧中他总以为自己是审判者,不愿Lester被人看轻就去杀了欺负L的恶棍,是否也是自我定位过高的关系。想起《香水》里的杀人犯,最终以为自己可以成神了,所以才入了魔。尤其剧的后半段,这个杀手已经无所不用其极的置人于死地,还敢在警局、咖啡店这种地方公然露脸、偷车,实在太desperate。

他和旅馆老板娘打交道那一段,geek是geek,不过他确实有过人之处。比如惊人的意志力(骨折了还开车、自己麻醉、拉绳固定),良好的法律教育及反侦察力,更重要是对人性的洞察力!!!对人一把脉就看透他软肋的洞察力!!这点观察实在厉害,那个捕食者看不见绿树下阴影的段子,我认为他就是能看见阴影的捕食者。比如他光用言语就震慑住快递收发员,超市大亨的雇主,甚至警察。因为他知道他们内心惧怕的是什么,抓住这个阿克琉斯脚踝达到自己的目的。

剧情有些内容看似荒诞,又有合理性。比如正因为淳朴的明尼苏达人民,他们宁静安逸,生活圈子也小,才有了智商为零却富有同情心的警局局长,才有了藏匿枪支震慑警局的弟弟,才有了高中恶霸为众人知晓等事实基础。有人说Lester不是人,送死第二个老婆,就怪老婆太崇拜他,他根本不爱她,而且他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结果印证自己的想法他自己也受到谴责。

不过,L绝对只是个保护自己利益的人,只顾自己利益可以弃他人不顾的人,甚至背叛亲情、正义与真相。又联想到刚看的《自豪与荣耀》,影片中也正是提到,仅仅为了保护自己人的利益,牺牲了他人,隐瞒真相,这样真的好吗?是对的吗?可以说性格软弱的人报复心也挺强的,而且报复通常都是耍阴招,有点可怕。

剧中事实证明还是独行侠比较好,两个人搭伙实在是……比如那个聋子一对,还有FBI的,几乎没有存在意义。

杀手固然还有人性,比如他会为了避让鹿,在鹿垂死挣扎的时候还会留心看一眼。有一集画面出来狗坐在车里看雪天风景的,真美!第六集杀手举着枪一路杀到三楼的拍法经典又省钱,直接拍玻璃就是了~
一般拍冰雪和杀戳不无关系,都显示冷峻的一面,而严寒总与个性冷酷相关。


雪与血,Snow and slaughter.

我们每人心中固有难以克服的恐惧,倘若坚持前行,正如怀孕的女主角,可能会孕育一段完全不同的开始。


 3 ) 旧瓶旧酒

电视剧嘛,不用太找剧情BUG了......比如说一定是有笨得你冒火的警察,一定会让杀手于千钧一发时逃脱.....我喜欢这个剧,只是因为科恩兄弟,那些招牌式的人物塑造和救赎主题(其实是说无可救赎),特别是对于经典故事套路的颠覆----尽管这一切被兑了水。

关于人性善恶强弱的探究,已完全超过普通美剧的层面----也难怪有人说美剧越来越文艺。

整个故事不是以破案为主要情节线索的 ,或者说,如果你按照破案这个线索来看的话,你肯定被缓慢的节奏催眠。这不是一个女警终于擒拿冷血杀手的故事。

主要是展现这么一个罪恶冷漠的环境里,杀戮对于人物心灵的侵蚀,人物在每个路口的选择和内心拷问...所以很多枝节都是围绕人物内心的塑造,特别是人性的弱点。咋看之下,拖沓冗长....细心体会进去,像读一部风景粗犷、对话细腻的西部小说,兼有公路片特质。

一个长期被老婆欺压的不得志小职员,心里会怎么想那些欺压他的人?
一个胆小怕事、为了女儿平安而不敢面对罪犯的中年警察,要怎么面对这个职业?
一个找不到老公,只能以敬业和玩命工作为乐趣的胖女警,将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
一个智勇双全的冷血杀手,会怎么对待弱肉强食的社会?

科恩兄弟的故事里,偶然性的巧合与荒谬的人物轨迹,在此依然明确----所以看一半就猜到,结案肯定还是得让那两个罪犯碰面------这既是因果,也是时间的逻辑。案件不是警察破的,而是由于罪犯的天性和故事的开端起因。无论象征正义的警察还是坏事做绝的杀手,都能力有限,都不是通常认知上的为了职业奉献的典型,都是趋利避害的普通人,都象被预定好的命运牵着走的木偶。这是和通常的探案集特别不同之处。

那个小老鼠般惊恐狡诈的保险公司职员,是人类鼠性和鸡贼的集中体现,在我印象中,只有科恩兄弟的故事,能赋予此类人物魂一般的准确刻画以及滑稽可笑的细节。他落入陷阱的起因,是因为他没能在杀手问他是否要报复侮辱他的人时,及时说不,这是一个偶然。但杀手似乎把罪恶的人性能量传递给了他,使他自以为知道了这个冷酷世界的真相,有了愤怒的勇气。其后,他想逃脱惩罚,他不相信善恶有报。他的几乎所有动机,都是为了逃跑...渐渐地,这种逃跑培养了他的犯罪能力,发现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报复别人、达到自我保护。这是人类中弱者的典型。那个杀手是个人性泯灭的典型,好胜逞强,自认上帝,自认先知,洞察人心中的恐惧,能控制一切,报复心和被人尊重和需要是他生存的动力,制造混乱、看见人类为了利益自相残杀是他的乐趣,他是强者的象征------是编剧用来颠覆圣经的重要一笔。他偶然起念,帮保险公司职员报复车行老板(不要忘了,他杀车行老板之前,先见了一面,才真正起了杀心),引发了后面一系列事件。

天灾人祸是科恩兄弟的招牌菜,超市大王还钱赎罪之后,发现空中落下的鱼砸翻了儿子的车,儿子死去----救赎与因果报应,在此遭到嘲弄。而胆小的邮递员,在脱离警察身份后,却反而破了案(执法机构的无能可笑啊!)。实际他开枪打死杀手并非出于声张正义,而是担心杀手会对自己怀孕的妻子不利,这是完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这是这部剧集中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他被编导赋予了同情与安慰,他具备普通人的平庸与善良,知足,并甘于碌碌无为,知道活着就是天赐,结尾时,他的妻子,那个原本一心要破案的女警英雄对他说,奖励应该给你,我已经当了局长-----正反映出她受到丈夫影响后对活着这件事的朴素认知----公平补偿心理。

通常认知上的善恶是非,在这个故事中经常处于模糊境地。人物行事,和性格以及对于善恶的认识息息相关,勇气和强弱转换,伟大和可笑一线之间.....

最主要的这四个人物,以及他们性格的刻画,组成了这个戏仿趣味浓厚的故事。个人最喜欢的是头尾两集,人物命运和因果完整咬合,既不落俗套又情理之中。小老鼠莱斯特死于逃命中的冰湖,应验了那句话:人生如履薄冰;女警当上了局长;邮差彰显了勇气得到嘉奖。

总体来说,这是偏近于严谨的严肃写作的一部故事集,很多对话的勾连妙用,需要看的比较仔细才能领会,因为要传达的信息,隐藏在里面。举个例子吧,在最后一集中,女警察召开全局会议,布置全镇搜索杀手,她说:“要在主干道上布置哨卡和搜寻”,这时,一个坐在底下的警察举手,要求发表意见。这个警察说:“全镇的主干道是三条,是三角形,而不是一条。”女警点点头,没回应他。

这个细节看起来是和剧情无关的,因为和后面的破案并无联系,但其实另有深意。从这个不合时宜的插话,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个警察的愚蠢----坐在底下的警察们,谁不知道全镇是三角形主干道呢。这么一个紧急的时刻,注意力却放在这么个细节上岂不愚蠢,而且愚蠢还不自知。这个警察或许是想提醒同仁们,别忘了另外的两条-----这就更看出小镇警察的集体愚蠢了。此外,也有可能,侧面反映出那个警察对这个女领导的不放心。

 4 ) 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一侃·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几个观看理由:

◾如果你觉得生活中有某种你走不出去的怪圈困着你,你想打破现状,请看。
◾如果你对俗套的剧情、虚伪的演技感到疲惫,而需要一点新鲜的东西打发时间,请看。
◾如果你对科恩兄弟的电影感兴趣,喜欢看那种精致的坏蛋能把人性恶与智力演绎到什么程度,请看。
◾如果你对于如何构思一个故事线复杂,伏笔出色的叙事性作品感兴趣,请看。

如上基本就是我想说的,《冰血暴》第一季做的比较出色的地方。接下来是我真正想谈的。

最初想写点关于《冰血暴》的什么,并不是因为它的剧情有多么精彩,而是这个电视剧中某些对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的想法,有点刺激到我。

剧情吸引人的作品,观众只要睁着眼睛看就好了,文字写的再多也无非就是赞美,这种个人化的东西一旦公之于众,要么就是被人忽视,一旦别人用心理解,反而会因为个体的差异性而产生争执。

所以我不是很想写剧情方面的问题。



之前说到“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

我用了管理而不是统治,所以我想政治这个问题就可以暂时抛到一边了。

管理,大概就是让一个范围内的东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以某种秩序排列。现行的体质和文化下,法律是大多数人头脑中最有效的方式。

肯定会有人唱反调,即便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也可以说他认为法律造成了很多不公,法律并没有对弱者起到足够的庇护作用。但他可知道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或者说法律应该怎样改变作用方式?空口无凭的反对在民主社会一直是享受着某种政治正确的,仿佛只要反对,就会对做决定的那个人产生威慑作用。

但我觉得要想反对的有意思,还是要把前前后后的东西都想得一清二楚,或者是找到一个比较特殊的角度。



在《冰血暴》第一季里,我觉得反映出了一些比较有趣的倾向。

面对法律制裁的莱斯特Lester与杀手马尔沃Malvo,还有法戈市Fargo黑帮派到贝米吉的两个逗逼莽汉,在被惩罚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抵抗,而那个曾经意外捡到百万美金、笃信上帝的人,最后竟然为了实现自身的救赎,又把钱还回到了曾经的地点。法律和宗教,同样是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而在《冰血暴》的第一部中,法律明显是无效的,它似乎只能把人逼上绝路,而进一步造成更多的损失。

为什么那个胖子最后选择把钱还到事发的地点,来作为对上帝的交待?理由恐怕有三:第一,他相信上帝的视野是不存在盲区的,制裁是无法逃脱的;第二,他曾经从上帝处得益,所以他相信上帝是一定存在的;第三,他认为只要自己做了对应的事,自己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面对法律的莱斯特呢?

第一,他觉得法律与执法是存在缝隙的,只要自己将执法者所能看到的证据都抹杀掉,自己就可以逃脱;第二,曾经作为生活的弱者,当他因为弱小而屡次被霸凌时,法律没有帮过他,当他因为贫困而屡次被妻子与弟弟羞辱时,法律也没有帮助过他,所以他对法律没有任何皈依的心理;第三,他知道,只要自己被定罪,那么自己无论再做什么未来都是没有希望的,法律永远不会给他什么机会,除非下辈子。

所以当莱斯特因为妻子的嘲讽而恼羞成怒,向自己的妻子挥出第一锤,看到妻子流血、要失去意识时,他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他停手、道歉、叫救护车呢?法律会为他制定罪名,让他付出时间或者金钱的代价,并且法律的后遗症会一辈子生效,除非莱斯特换个环境生活——但这个记录已经在他的档案中了,他永远没有机会洗清这个罪责,在社会里他永远都是一个曾经造成过重伤害罪的罪犯。就像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出狱之后想好好做人,想找一份工作靠劳动生活——不好意思,只要你的黄护照上证明你曾经是个危险人物,知道的人就不会接受你,除非这个人是个信仰上帝的主教。只有相信神的人才会给冉阿让提供面包、床、银烛台,这并不是说主教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善良的人,而是宗教与法律这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区别。

现代社会里的莱斯特当然没有主教,所以他只能继续挥锤,直到把妻子打死。妻子永远闭嘴,最好毁尸灭迹,莱斯特才能有未来。

起初莱斯特当然没想杀死妻子,他只是想教训教训这个不规矩的女人,让她领略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最后将妻子头颅打烂的那些锤就主要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了。从电视剧的角度,不是命运把莱斯特逼上绝路,而是法律的负面作用。除了人性本来的恶之外,莱斯特是个平均水平线以下的邪恶之人吗?未必,如果法律给莱斯特机会,他恐怕不会把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子送进监狱。虽然杀人偿命是公理,是毫无疑问的人间正道,每一个质疑其正确性的人都要被整个社会唾弃,但是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当杀一个人偿一条命,杀两个人也偿一条命时,如果不断的杀人才可能让自己活下去,那为什么不杀呢?这是一个很恐怖的问题,很多时候也是我们正在回避的问题。

所以说我从这部犯罪片里,反而看出了法律的无力,甚至是法律的罪恶。杀掉连续杀人犯的,是一个已经辞去警察职位的邮差,是什么驱动这个邮差以身犯险杀掉杀手呢?是对于家人安危的担忧,是对自己心中执念的难以释怀,反而法律的作用在这里是缺席的。他曾经是警察时,因为怕死而认怂,不敢动杀手一根毫毛,现在他是个邮差,却不怕犯罪而私闯民宅并开枪杀人。为什么杀手马尔沃没被一直以来成为剧情核心之一的女警察杀死?兢兢业业的警察与法律一体,我想在这里法律受到了藐视与嘲讽。同理莱斯特最后也不是警察杀死的,而是自己不慎沉湖而死,骑着雪地摩托的警察一直没有开枪的意思,莱斯特选择经过了写着“湖面危险”的木牌,是莱斯特自己杀了自己。

两个犯罪指认,一个被身为丈夫、父亲的男人杀死,一个自杀,法律的位置在哪里呢?我想这是《冰血暴》对法律的反思。这一论点我强调了好多次,因为我觉得这很重要。



即便最后的结局有点差强人意,但《冰血暴》还是非常好看,推荐没看过的人去看,它比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电视剧和电影都要好看。



如需转载至别处请与我联系,微博“桑栖慎”,微信号YI-KAN-original

 5 ) 马丁弗里曼的演技真的是花生式的套路吗?

第一次写长评,看到有些短评的朋友们对马丁的演技表示不满,我想给他辩护一下

一部值得回味的剧,喜欢马丁弗里曼的表演。看到有网友说他的是套路式表演,我在这里持不同意见。我觉得马丁对Lester的诠释比较到位,十分精彩。马丁弗里曼在《世界尽头》中的表演大家可以去看看,并不是什么套路。他演的华生磕磕巴巴,是因为按照原著的思路,华生其实“并不比常人愚钝,但是在福尔摩斯面前常常要十分努力地跟上他的思路”(这是原著中华生的自述)华生一直在努力的跟上福尔摩斯的思路(当然始终慢半拍还不止)也正是他在急切的跟上并且想要参与到案件中才会显得磕磕巴巴。不然的话就会向哈德森房东太太或者雷斯垂德一样不说话(因为思路转的不够快)

在冰血暴中所饰演的lester磕磕巴巴是因为原本生性懦弱,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可以从他被羞辱后攥紧拳头抿紧嘴唇吸气提肩的动作看出),所以在说话时要努力的克制(或寻找)用词。 而在他翻案之后面对警察的磕磕绊绊则说明他是一个新手,并没有那么强的心理素质,说着说着就摇头叹气这是十分明显的表现,而语气结巴也仍然十分好的显示出他的慌张。毕竟只有很少人才会在面对警察还表现的十分镇定。


综上所述我认为马丁的诠释是比较到位的,生动的表现出一个被逼上绝路的小人物的心路历程


写的不好,匆忙,欢迎指正

 6 ) 美帝亚裔新移民的悲剧人生



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

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

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短评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8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推荐

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9分钟前
  • 还行

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10分钟前
  • É
  • 推荐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14分钟前
  • 兒子
  • 推荐

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19分钟前
  • 非妖孽不公子
  • 力荐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24分钟前
  • 鴉青。
  • 推荐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26分钟前
  • 墨梓
  • 推荐

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29分钟前
  • 彭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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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33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 推荐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35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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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39分钟前
  • 黛玉怒拔垂杨柳
  • 推荐

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41分钟前
  • 妖灵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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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42分钟前
  • 说好的世界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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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45分钟前
  • Indecen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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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顿叔你要火

50分钟前
  • 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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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55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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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58分钟前
  • shininglove
  • 力荐

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59分钟前
  • 闲人
  • 还行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1小时前
  • ANNA
  • 力荐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1小时前
  • 麻绳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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