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美国制造

欧美剧美国2016

主演:O·J·辛普森  罗伯特·卡戴珊  碧·亚瑟  A·C·柯林斯  玛卡·克拉克  彼得·海姆斯  大卫·扎克  

导演:伊斯拉·埃德尔曼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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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1 16:41

详细剧情

  继《纽约灾星》和《制造杀人犯》 之后又一部极佳的纪录剧集。本作是导演伊斯拉•埃德尔曼摄制的5集纪录电视电影。将震惊美国的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J. 辛普森杀人案事件再度搬上荧幕,通过对辛普森人生轨迹的深入展现,探究美国社会最关注的两个话题:种族和名人……

 长篇影评

 1 ) 世纪审判:美国制造

记得大二某节刑法课上,老师举例时提到了美国一个著名的刑事案件——辛普森杀妻案。这是一个当今全世界刑事法律教育都绕不开的颇具争议的经典案例:著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谋杀她的前妻及她的好友,证据确凿,但戏剧性的是,辛普森聘请的天价“律师梦之队”利用警方的一系列失误导致关键证据逐一失效,最终辛普森被判无罪……那时候年幼无知啊觉得哎呦不错哦老美竟然把疑罪从无的原则贯彻得这么彻底,这才是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现的价值嘛。直到最近看了《辛普森:美国制造》,很多观念都被颠覆……
原来谈起“辛普森杀妻案”恐怕很多人都会十分艳羡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如何完善,可《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却提供了另一种更发人深思的视角:从报复性的宣判无罪到报复性的宣判重罪,看完这部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你就会明白美国制造的真正含义了。辛普森是那个特殊时代大局里的一枚棋子,站在命运的掌心里,进退是不由自己的,他不是所谓黑人运动的象征,整个事件的开花结果既是必然,又是偶然。
我纪录片看得不多,不知道其他纪录片的叙事方式是怎样,反正就这部纪录片而言我觉得导演还是蛮用心的,故事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讲起,两条主线并行,切入角度一小一大,相互融合,当年珍贵的影像资料不断闪回:报纸期刊、电视新闻、人物采访等资料组成密集的信息群轮番轰炸观众,我们得以在翔实的证据中逐步窥探隐于海里的那一块冰山。
故事分为两条主线纵深展开。一条主线是辛普森的成长史:因为出色的运动天赋,再加上自身勤奋,从大学的橄榄球联赛一路杀入职业联赛,体育事业虽然中间有点起伏但总体上顺风顺水,他因此成为家喻户晓、万人敬仰的“橄榄球之神”。也正是因为橄榄球这项运动在美国的地位,辛普森得以脱离“黑人阶级”,接受良好教育,思维模式、行为举止都被“白化”,对黑人事业也毫不关心,刻意地去忽略乃至遗忘自己的“身份认同”。也正是这样,他能毫无包袱地融入白人社会,八面玲珑,得到社会名流的认同与高度评价,只要辛普森在场,白人的第一直觉就是:哦他是辛普森,而不是哦他是个黑人。五集的时长完全打破了我对辛普森之前的靠橄榄球发迹的暴发户的刻板印象,一个内心敏感、高情商、渴望名利、善于伪装的复杂形象一点一点被剖析在我们面前。
故事的另一条主线就是洛杉矶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上世纪60到80年代,洛杉矶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警察区别执法与滥用职权的现象盛行,对白人展现的是真·人民公仆的形象,态度友好而和蔼;对黑人则是一骂二打三逮捕,没有丝毫温情可言。在一次次的粗暴执法中,黑人群体的怒气值不断积攒,当时的社会已经出现高度撕裂的迹象,黑人暴乱的群体性事件会间歇性发生。面对如此局面,洛杉矶警局没有痛定思痛,而是以暴制暴,强行将高压锅的气阀压了下去。在看这些触目惊心的影像资料时,我一开始蛮好奇的为什么讲辛普森的案子会向前追溯二三十年去介绍这些。再看下去时就想明白了。
在前面铺垫足够后,重点戏就是辛普森案的庭审过程。不得不说,重金聘请的律师团还真是物有所值,他们分工明确,下手狠辣,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们抛出种族歧视的底牌,利用警方取证的程序性疏漏有效转移了主要矛盾,一场本应该审判辛普森的法律庭审硬是搞成了审判有种族歧视前科的警察的道德庭审。更为致命的是,检方律师甚至犯了完全可以避免的大错,直接把手里的王炸打成了一对三…….经过267天的庭审,约133名的证人出庭作证,超过45000页的庭审记录,这场世纪审判终于迎来了最后的结局。判决出来后黑人群体喜极而泣,振臂高呼,白人群体掩面哭泣,惊愕彷徨。难道只是因为辛普森案得到所谓“公正”的审判吗?不尽然吧。
在判决出来之前,整个洛杉矶暗流涌动。根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当时77%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而72%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无罪,社会的种族对立已经达到令人咂舌的程度。当天成千上万的黑人聚集在法院附近,可以预见,如果那天辛普森被宣判有罪,那将会是压垮洛杉矶的最后一根稻草(先前曾发生过多起针对黑人的不公正宣判,最终导致大规模的暴乱)。12个陪审员中有9个黑人(其中一个陪审员以前还是极端黑人运动组织成员),这么一个“黑化”的陪审团,你能指望她们会作出如何公正的判决?她们更多的是用手中的权力去满足黑人群体日益沸腾的报复心,无论是陪审员还是黑人群众或许在律师的煽动性言语中就已经让情绪先入为主了,辛普森案件恰是一个黑人群体挑战白人权威的契机,是用合法手段宣泄愤怒的最佳报复手段。
无罪释放后的辛普森潦倒了十几年后又犯绑架、持械抢劫罪被“报复性”重判33年,这回可没有黑人陪审团站他这边,也没有天价律师团帮他辩护......辛普森充满传奇的一生就此划上句号。
辛普森案是一件具有美国特色的司法案件,可是它内里反应的对于种族冲突的思考又具有普世意义。目前的中国虽然没有美国那样的种族多元化的挑战,但阶级冲突、警民冲突等等矛盾也都时刻撕裂着中国社会,这既需要庙堂之高的智慧去探索解决,也需要我们自身的理性克制。倘若各种矛盾不断积聚无处消解,说不定下一个“辛普森”就由我们制造。

 2 ) 一次预设立场地捕获

影片立场

《辛普森:美国制造》几乎避开了这些真正在法理上让辛普森“脱罪”,或者说被判无罪的证据,花了近6个小时(纪录片前四部分)做铺垫,以证明辛普森被判无罪,是洛杉矶长久以来的种族问题加剧所需要的一个解决出口,它不仅仅关乎辛普森个人案件的如何被判,更成了黑人群体是否被公正合理对待的象征,因此辛普森案的结果也就成了黑人平权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倘若电影的表意只停留在这一点上,本片也就与当年对此案穷追不舍、无孔不入的报道杀妻案庭审的媒体没什么两样了,而本片超越后者的一点,便在纪录片的第五部分体现了出来。在本片的第五部分,交代了辛普森被释放后的生活,并着重强调了出白人社会不再接纳他,而其后的民事诉讼案,辛普森更是被白人居多的陪审团摆了一道,被开出33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到此仍未结束,2007年的入室抢劫案辛普森被法官(白人女法官)判处33年有期徒刑——按平常来说这就是个几年刑期的小案。

至此,影片的表意更进了一步,它通过说明杀妻案被判无罪其实是一种社会运动的裹挟,以及此后对辛普森另外两次判决的成了白人社会对此的报复,说明了种族问题使得司法判决出现了扭曲,它不是在声讨黑人群体在杀妻案中获得一种错位的满足,反倒是在控诉白人世界对此的报复行为,它旨在说明笼罩在历史的阴影下的种族问题中,倘若白人依然仗着自己资源上的优势,不公正的对待黑人——无论是否涉及“报复”,那么种族间的鸿沟永远无法弥合,那么杀妻案那样的不公正判决——是否不公我们再论——将再次出现。在本片的视域中,辛普森不是作为个人出现,而是成了一种象征,于是由于种族问题的无法弥合,使得对于他的判决从来都没有公正过。

暂时抛开影片在论据呈现上是否有所纰漏不谈,就本片而言,它显然展现出创作者创作技巧的纯熟。也正是通过这些精妙的技巧,使得观众们能够很好的投入到影片中。倘若将纪录片看作一种阐释世界的方式,那么本片的阐释手法无疑是高超的;倘若观众在看一部纪录片的时候,希望被纪录片说服或感动,那显然这部纪录片是能满足观众们的需要的。笔者试着分析它是通过什么样的技巧和手法达成自己的目的的。

尽管纪录片不像其他故事片一样,存在那么多种组成元素,但摄影、剪辑、配乐等几项基本电影元素纪录片依然是保留了下来的。本片作为一个取材历史事件兼顾当事人口述的纪录片,几乎大半素材都直接从原有的影像资料中获取而来,因此剪辑也就成为了主创人员所能使用的为数不多的基本创作技巧。但仅凭剪辑技巧,便已达到了极好的效果。

首先是全片的构架上,在《辛普森》中,交叉剪辑和平行剪辑作为基本剪辑手法贯穿全片。整片的架构便是通过首先交代一段关于辛普森的成长、成名轨迹,然后平行交代这个时期洛城的种族问题的事件、种族运动的发展,或者反之。这种作法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通过反复的提醒和强调,让观众在前三部分的训练下,清晰地了解创作者要表达的观点——辛普森的脱罪,与洛杉矶种族运动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不仅于此,这种手法还隐晦地表达了创作者的立场:不仅辛普森成功脱罪得益于他的种族,而且他的成功也与他的种族不可分割。纵观片中所选取的辛普森关于自己“超种族”、“弱化种族”的言论,这种隐晦的立场显然是对前者的反驳。而这种立场的确立则将辛普森作为一个个例从影片肯定的黑人争取自己权利的运动中剥离出来——就像辛普森企图将自己从种族里面“超脱”出来一样。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主创对影片第五部分中白人报复辛普森的行为,是不赞成的,而通过“辛普森”与“黑人群体”的并置,也在表现辛普森寓于黑人群体之中——辛普森脱罪——的同时,将辛普森与整个黑人群体对立起来,其想要表达的,恰是认为白人不能因为辛普森一案未获得预期的结果,就否定种族平权运动带来的一切进步,不能因为辛普森个人品行的卑劣等,否定多年以来黑人为自己种族争取权利的努力。

其次在于叙事段落的处理上。创作者们要面对的是浩如烟海的视频素材,将这些视频材料分类整理、组接成表意明确的段落已属不易,而影片许多段落所呈现出来的效果,却超乎预期。笔者将以追捕辛普森一场为例,进行说明。追捕辛普森一场出现在影片第三部分,创作者用了三十分钟对这一过程进行表述:

画面中,洛杉矶警署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辛普森未按时赴约,到警署自首。
对检察官的采访,“辛普森现在是一名在逃疑犯”。
高速公路上,画外音“试图定位187疑犯,目标姓‘辛普森’。”
辛普森的律师在发布会上宣读辛普森的信,信中宣称自己没杀妻子,同时插入辛普森与家人在海滩玩耍、辛普森在橄榄球场上的意气风发等画面,信的内容成为画外音,随后画面切回发布会现场,律师在发布会上公布辛普森的行踪,声称有考林斯陪着辛普森。
对童年伙伴的回访,谈到考林斯可以为辛普森卖命:“OJ和考林斯在球场上,我们拿发令枪,大家都吓得往后退,考林斯站到OJ面前,说:‘如果你要射OJ,你先射死我。’”
直升机盘旋在高速公路上,画外音“……白色野马映入眼帘,一辆辆警车跟在后面”。
CBS频道在播放综艺节目,被切换成对辛普森逃亡的特别报道,同时穿插对当年的新闻报道员的回忆。
对当年负责追捕的行动队长、队员以及辛普森案的检察官的回访,穿插直播画面。
对新闻报道员的回访,谈及警方追捕辛普森时的异常举动,切入警车拦截,撞停其追捕车辆的画面,画外音:“如果辛普森只是一个黑人,绝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他早被拽出来打的屁滚尿流了”。(暗示罗德尼·金事件)
对警员的回访,提及辛普森要开车回家。
对谈判专家的回访。“
大量群众(少数族裔居多)堵在高速公路出口,举着标语“释放OJ,我们爱OJ”,画外音是对新闻报道员的回访:“这不是为OJ送行,这是洛杉矶史上最大的一次狂欢”。
辛普森继续往家的方向驶去,穿插当年对检察官的采访——采访已经结束但摄影机仍开着,检察官对此觉得十分可笑,对警察队长的回访。
辛普森的车回到庭院里。画面中警车、警察、群众已经将整个区域围得水泄不通。穿插对谈判专家、队长、警员的回访,他们都表示不得不谨慎处理,“我们正从罗德尼金事件中回复声誉,这件事处置是否得当十分关键。”
群众围在屋外,警察拦住他们,画面切到一个黑人妇女上:“你怎么知道是不是和检察官捏塑造了那些证据,把他逼成这个样子的。”
辛普森下车,冲着门口的警察大叫,画外音是警员的实况回忆。
对谈判专家的回访,谈及谈判细节。
辛普森主动进入警车。警车带走辛普森,群众挤满了道路两旁,黑人们打着“释放OJ”的标语。画外音是谈判专家的回忆“我们出发后,辛普森惊讶于外面的人群,他无法相信聚集了这么多人,他说:‘这些老黑跑到布伦特伍德干啥来了’。”
对行动队长的回访,总结整个事件,“整个事件都很奇葩,我在执法队里算是什么稀奇的都见过了,但没有哪件事比得上这件的。”

通过对三类——辛普森案发前的视频材料、当年的新闻素材以及对参与者的回访,十余种不同来源的素材进行剪辑,纪录片将这一个过程组接得比绝大多数故事片更有戏剧性和张力。并且在保证了叙事性和戏剧性的同时,不忘穿插这次事件的处理与此前的罗德尼·金事件的联系,再次提醒观众辛普森案与此前的种族事件之间的关系:不仅辛普森案的庭审,就连辛普森在逃亡过程中没有被警方“粗暴”的对待,都是因为前人的牺牲所换来的。同时也用谈判专家的回忆,再次强调辛普森个人的卑劣——在因种族身份获益、同族人为他伸冤、鸣不平的时候,他的回应却是“这些老黑跑来布伦特伍德(富人区)干啥来了”,以此反复向观众提示一个理念:不能因为辛普森个人之卑劣否定多年以来的种族平权运动。

再者是影片对于叙述段落的编排处理上。本片不仅在全篇和大的叙事段落上做得十分出彩,在许多小的叙述段落的处理上也值得玩味。如宣读辛普森案庭审结果的段落中有一场戏,拍摄的是法庭外群众的反应。首先用一段平行剪辑表现当时的紧张气氛:大街两旁站着的人民无人交头接耳,骑警在街上走动,警察们都十分紧张。当画外音在宣布庭审结果时,镜头落在了这样的画面上:黑人群体欢呼,横在他们前面的骑警的马受惊后退——马上的骑警们,都是白人,这一刻,黑人胜利了。从叙事角度说,此前已经播放了宣读结果时的庭内画面,所以这段也就成了不承担叙事任务的一处闲笔,而将一处闲笔编排得让人紧张——正如将人尽皆知的案件拍得动人心弦一样——将已经完成叙事的“结果”再叙述一遍,并且依然能让延宕等手法依然奏效,同时夹杂表意,这一看似简单的小段落十分耐人寻味。

纰漏之处

倘若仅仅从纪录片的完成角度来看,《辛普森》无疑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创作者们技法运用十分纯熟,以至于让这部影片有着极强的说服力,它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在用极其充沛的素材来论证一个非常简单的观点,它没有在近八个小时的文本中任性地、随意地分岔出多重的意义,也没有打算把可能使得影片的表意变得复杂的素材加入进来,一切都是经过提纯的,正如类型片对于生活的提纯以加强某种意念一样。

如果将《辛普森》比作类型片的话,它无疑可以算作类型片里的顶级之流,不仅通过酣畅淋漓的剪辑呈现一场让人紧张的、感到强烈压迫感的动作戏,而且用高强度的视觉材料冲击观众的感官,同时把故事讲得通俗易懂,只要中途没睡着,基本都能把握到故事要表达的观点和想要传达的理念。

《辛普森》作为一部观点纪录片,抑或称社会纪录片,显然是可取的,这类纪录片带有创作者看世界的角度,或者想要论证某一个事实,揭露某些世界的本质,企图说服观众,也都无可厚非。本片将大量的视频素材进行组合,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似乎也无可指摘,况且还以如此雄辩的姿态面对着观众。

而《辛普森》的纰漏之处当然不在于其有观点,而在于创作者预设了立场——创作者们几乎是围绕着种族问题来进行文本建构的,而不是通过整理素材获得了本片的结论。这将带来一个很严重的叙事逻辑,或者说论证逻辑问题:倘若要证明整个案件被种族问题所包围、缠绕和干扰,则必须证明辛普森是有罪的,再使用已经成为结果的、确凿的素材——辛普森被判无罪了,来论证是打种族牌使得辛普森脱罪。即,因为辛普森是有罪的,是杀了人的,又因为辛普森被开释了,所以辛普森被开释是因为种族运动的兴起带来的后果。而本片创作者们却并非如此,他们与当年案件的检方一样,是带着有罪推定进入的,而不是无罪推定。而我们要明白:在真正更完整的庭审记录中,当年检方之所以失败,恰是因为他们证据的不力,许多逻辑上的不自洽,以及许多的存疑之处。

因此,倘若要让前四部分所展现出来的观点更真实可信的话,首先得证实辛普森是有罪的,两个人都是他杀的,然后再通过众所周知的审判结果,以及创作者们早已搜集好的关于他们主要观点中种族运动方面的素材,证明《辛普森》成片里面所要表达的观点。

正由于本片没有做到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论证辛普森是有罪的,因此损害了它的最终品质。如果我们认同观点纪录片应当展现给观众一种新的看世界的角度,为人们了解大众记忆和社会历史增添崭新的维度,那么这种新角度、新维度的获得不是没有前提的,它须建立在对求真的基础上。而搁置不利于自身观点的材料,只选取放置有利于自己的素材,以素材来配合自己的观点,显然不是一种求真的态度。一切的简化和提纯,都是对表达的损害,观点纪录片在说服观众的时候,如果只重是通过技巧和手法来引导观众,而不重视素材本身的复杂的话,便舍本逐末了。

或许有人会质疑:既然说辛普森案作为在美国家喻户晓的大案,民众对于它的了解程度足以让他们有着清晰的判断,如果在这种前提下,观众依然被这个电影所说服,不是刚好可以证明本片是比较足够客观和可信吗?对此,应当从两点进行考虑:

其一、在前文曾提到,本片在观点上最引人瞩目之处,是在辛普森案的基础上所增加的辛普森民事诉讼案以及入室抢劫案的两组素材,借此展现了美国种族矛盾的复杂性,以及这种做法的危害——无论是对于白人还是对于黑人。而支撑这个观点的后面两段论据,都显得更有说服力,也更可信;

其二、早在辛普森案庭审的时候,媒体就已经大肆宣称辩护方律师打种族牌,这使得了解此案的观众其实仍保有对此的模糊记忆,于是观众们都出以一种可以被改变和说服的状态中,加之后面两组材料的真实可信,是很容易被说服的。同时我们不能忘了,在当下美国大肆兴起的平权运动,使得论及种族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大势所趋,处于这种环境下的民众是做好接受类似观点从出现了的。从接受美学上说,时下环境已经给予了观众们一定的期待视野,言下之意,观众们都等待着被种族讨论的论点召唤。从这个角度看,《辛普森》在观点上不过是在当下环境下,顺势向前迈了小小一步而已。

而笔者此前所提到的,本片不足之处,恰在于论据的一面之词以及论证的迷惑性,有损创作者观点的表达,甚至深陷刻意迎合时代“政治正确”的嫌疑中,而这种迎合很容易将所有在技巧和手法上所做出的努力都消解掉——尽管在观点上的顺应和技巧上的精巧更能在达成目的上事半功倍。

纪录片的道德问题

在比尔·尼克尔斯的《纪录片导论》中,曾提到电影分成达成心愿的纪录片与再现社会的纪录片两类,前者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故事片(fiction),它“明确地表达我们的希冀和梦想、梦魇与恐惧,让想象的内容变得具体、形象”,言下之意,便是把创作者的审美理念、意识形态具象化;而后者,则通过独特的方式让社会现实的内容变得可见可闻,向我们“提供了探索和理解这个我们早就熟视无睹的世界的新视角”,然而也要说明,在接受其理念、观点之前,必须要“评估它们对于我们所认识的世界进行的陈述和评论以及持有的主张和观点,然后判断它们是否值得信赖”。

笔者在前文对《辛普森》的分析中已经说明,本片的观点是颇有启示性的,在技巧上也做得十分出色,但其素材上的选取却有偏颇之处,使得整个影片被置于一种特殊的境地。严重地说,其所选取素材之主观,足以消解整个观点的可信度。而纵观影史,这种行为足以让影片从优秀的艺术作品降格成政治檄文和意识形态宣传工具。

至此,我们不得不简单地讨论一下关于观点纪录片的一个道德问题:对于观点纪录片而言,立场更重要还是是非更重要。笔者在前文已经提出,《辛普森》的创作者们是预设了一个特定立场的,其倡导的价值有着顺应和迎合时下美国的白人左派主流价值观的嫌疑,而之所以称之为“嫌疑”,在于通过一个不确凿的案件来坐实自己的观点,于是在论证过程中有意的摒弃了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使整个影片被简化和提纯化。因此,在本片中,出现了立场大于是非的现象——刻意回避、弱化不利于自己论点的素材,这显然会有损影片的质量。

这并非说,一个观点纪录片不能预设观点,观点先行,但每当创作者遇到了可能会不利于自己的观点的素材,甚至会得出相反结论的素材时,如何处理它们,便成了一个道德问题,它直接决定了创作者对观众、对现实的态度——是忠实还是欺骗,而对于创作者自身而言,这是一个选择“爱吾师”抑或是“爱真理”的问题。

我们在说纪录片给予我们看世界的新角度的时候,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一生不能达到真理,而只能努力去不断接近它。也许对于同一个事件,同一组素材,会有不同的看法,正如在罗德尼·金被警察殴打一案中,被路人拍下来的视频同时成为双方论证自己观点的材料,在法庭上,这个视频被双方律师一帧一帧的回放,生怕错过哪个细节,在此,影像完全成了媒介,任由双方发挥。假如连同样一段影像都能生成两种不同看法时,我们还怎么敢那么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掌握了真理。因此,像同一组影像,奥利弗·斯通可以用来戏仿,放置在《天生杀人狂》中,借以讽刺现代媒体的无道德;而《辛普森》则可以借来说明黑人长期以来受到的不公对待。然而,这些也都是建立在素材确凿之上的,它没有无中生有,也没有刻意避之。

我们之所以说《大而不倒》对于次级贷款危机时期,美国为挽救金融危机做出的努力所做的搬演,是更专业并且令人信服的;而持有明显左派观点,认为金融危机的出现是因为华尔街贪婪的《监守自盗》则显得相对主观,没那么有说服力,就在于后者将许多采访获得的材料,进行了筛选和重新编排——对采访者的话断章取义,并调换语句顺序。或许《大而不倒》的观点没那么惊人,甚至有着为部分高层洗脱的嫌疑,而《监守自盗》的观点却更旗帜鲜明,更容易符合观众们的预期,但我们不能否认后者为达到自己目的所做的处理正好消解了其观点的价值。

不难发现,无论是《辛普森》还是《监守自盗》,持有白人左派立场的纪录片往往在观点上更引人瞩目,往往更能俘获观众们的心,但深究却发现,这些影片常常出现观念先行的现象,并且这些观念往往在价值取向上十分正确。当然,这些并非缺点,其缺点恰在于,论证过程中的力所不逮,往往出现偏颇,当然也在于说明,这些左派立场往往和故事片一样,更多的是表达一种自己的希冀和梦想,是在述说自己心中所想,是席勒化的。

再回到此前所说的“新角度”问题上,综合对于《辛普森》《监守自盗》以及《大而不倒》的看法,会发现,所谓的“新角度”,与其说“新”,毋宁说是对于主流观点的搬演,是观众们期待视野范围内的一场等候,也是一种待在舒适区里的安逸。而像一些真正挑战观众认知的纪录片,则往往不讨喜,这未免让人想起“可信者不可爱,可爱者不可信”的遗憾。

但且抛开观众、主流观念等因素不谈,回到纪录片的创作本身,在面对立场与是非问题的时候,也许横在二者之间的,是创作者的勇气——不仅挑战自己,也在挑战既有的一切。在面对可能会改变自己看法、观点的事实时,是否有勇气修正或推翻自己的观点,需要勇气;在遇到自己所表达的观点,自己的素材所指向的观点,与主流价值有出入,甚至相悖时,面对主流价值观带来的巨大压力和裹挟性,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同样需要勇气。而这种勇气或许就是纪录片最大的道德问题。

 3 ) 美国梦魇:辛普森

以我的审美,长相好看的黑人不多。但第一次见到辛普森的脸,我发觉这个男人长得真是英俊。他冲着镜头笑,气宇轩昂。

这就与记录片里出现的辛普森形成了充满唏嘘意味的对比。导演给辛普森的第一个镜头,是满头白发的他在铁窗里,平静地告诉来访者,他在监狱里都做了哪些工作。

这是一个美式童话破碎的故事。这故事里当然有关于美国种族和司法问题的映射,但它终归还是一个立足于辛普森的故事。

奔跑者

辛普森成名于奔跑。他是美式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他是在一个赛季中带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第一人。他有极高的运动天赋,再加上后天的艰苦训练,他一抱起球奔跑便脚下生风,无人能及。

当然奔跑之于他,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隐喻:他在向着他所理解的成功奔跑,他在向着他想掌控的命运奔跑。可以说,阿甘奔跑,是为了呼吁更多的人,跟着他一起奔向美国梦;而他奔跑,是为了摆脱他的出生环境,一个人奔向美国梦——他父亲的同性恋身份让他的家庭支离破碎,他出生的LA街区更是毫无发展希望,街区里的孩子竟然将街上的混混头视为偶像。

于是他拒绝了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拒绝了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他拒绝了他的肤色。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他只是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镜头笑着说:“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OJ自己。”

表演者

退役后的辛普森进军好莱坞,干上了表演行当。他不一定是一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那个白人精英社会里的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能把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装作是他的老朋友。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黑色的皮肤,然后扮演一个如假包换的白人。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富人朋友会惊异地问:“辛普森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而如果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那场审判,就是他表演生涯的最高峰。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他那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辛普森的表演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程度。他用最无辜的眼神,回馈最百口莫辩的证词。

堕落者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声。我总想听到别人在背后指着我,然后议论:Hey,It's O.J.”

他在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表演,名声是他的重要驱动力。他可以丑闻缠身,但不可以默默无闻。

所以当他真的显出了老态,当他虽免除了牢狱之灾但受关注程度大不如从前时,他选择离开名人淘汰速度过快的LA。他来到佛罗里达,这里的人们似乎并不关心什么杀妻案,只有这里仍有大片的嗷嗷待哺的傻白甜姑娘。他从昔日的大明星沦为“夜店之王”,因为只有在夜店的晦暗与混乱里,他才能收获一点点的虚荣与自尊。他的堕落,比晚年在酒吧卖唱的山口百惠还令人唏嘘。

从掌控者论为被掌控者

辛普森对妮可造成的伤害,是他那近乎病态的掌控欲的绝佳体现。“如果妮可在加油站跟加油人员说了一句话,他都会觉得很不爽并斥责她。”所以当妮可理直气壮地向他暗示“I don't need you"时,他抓狂了。

于是那场新闻报道里极力渲染的“世纪审判”,也在他,以及他那花重金聘请的辩护团队的掌控之下。他们极力将一次单纯的司法审判,推向种族问题这个次要因素之上。辩护律师一步步地含沙射影,大打“种族牌”,以便有效地操纵种族情绪以帮辛普森脱罪。

可是他的堕落暗示了他的放纵,而放纵的人往往难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在那桩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之后,他终于遭到了迟到的“报复”,这种报复来源于他曾经栖身的白人世界。当法官一边随意地吸一口饮料,一边带些轻蔑地宣布着他的罪名,他俨然由掌控者沦为了被掌控的人。

梦醒了

整部纪录片就像是一个被击碎的美梦,辛普森也由那个抱着橄榄球飞奔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铁窗里坐着的老头子。

当他最后一次面向公众,说“希望你们记得曾经那个辉煌的O.J.,不要记得我现在的样子”,他就是这场美国梦中的梦魇。

就像片中说的“他最终被判刑33年,暗示着之前民事诉讼被判的3300万美元”一样,美国在他们鸡飞狗跳的2016年里,拍出了这样一部纪录片,也似乎向他们自己暗示着:美国梦该醒了。是时候吃个早餐,然后计划计划一天的安排了。

 4 ) 其实还是挺恶心女DA克拉克的

OJ案子的重点明明应该是彰显美国司法系统的程序正义,这片子剪得也太偏激了,舆论的呼声明明是从地检署不断放各种真假消息出去开始就已经倒向有罪判定了,说辩方打种族牌,明明一开始是检方主动选择了诉讼地点为黑人更多的中心法院,检方一开始就抓错了重点,以为能从九个黑人女陪审员上找到家暴的关注点,却没料到对于黑人社会首先要平权然后才有功夫关注女权吧!这片子简直是给克拉克的洗白片儿,结果过了二十年了这女的依旧如此碧池,单方面地在电视前指责辩方多么阴险卑鄙,我看她就是第一次遇到有同等资源和财力与州政府对抗的辩方团队才乱了阵脚,这片子交代了那么多当时黑人面临的各种种族歧视,却不敢提当时警察队伍里有多少贪污腐败,单是非法搜索下的贪污、栽赃就不胜其数吧!庭审片段里好像让警察显得多委屈,却不说福尔曼在案发几个小时后才提交出的手套袜子和他一直携带在身上几个小时的OJ的血液到底出于什么原因…

我怎么越说越愤怒了,其实这便宜拍得挺好看的,要不是第一集的介绍,我一直以为OJ只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看完以后还是替他觉得可惜,要不是在布朗的事儿上没处理好,我觉得他这形象以及潜质,当总统也没太大问题。

 5 ) 肤色斗争中的社会问题与个体悲剧:《辛普森:美国制造》

1、肤色斗争

在Beyong乐队的那首献给曼德拉的《光辉岁月》中,他们将曼德拉反种族隔离的伟大事业称之为“肤色斗争”——20世纪中期以来的轰轰烈烈的反种族隔离斗争确实是由“肤色”引起的“斗争”。

这场“肤色斗争”在美国进行了半个多世纪了,至今仍未落幕。时至今天,“反种族隔离”已经成为美国基本的社会共识,但“斗争”的“剧情”仍不时会有所反转。

看完这部长达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我深深感受到,“肤色斗争”并不是单纯的“正义”问题,它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而折射出个体的悲剧。

2、美国制造

说起O.J.辛普森这个人物,无与伦比的橄榄球生涯和“辛普森杀妻案”是他身上最重要的两个标签。

“辛普森杀妻案”引发了一场“世纪审判”,整个事件对美国的司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今,很多人言辛普森必“杀妻案”,对他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已经不感兴趣。事实上,辛普森的橄榄球生涯与“杀妻案”是密不可分的。

橄榄球生涯是辛普森成为社会精英并打入上流社会的基石。在黑白通婚还比较少见的年代,辛普森与妮可·布朗的结合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可,与他的橄榄球明星身份有关,也与他刻意模糊肤色界限的自我意识有关——而这个自我意识的形成,又与橄榄球生涯带给他的荣耀密切相关。

在成为“杀妻嫌犯”之前,辛普森是远离“肤色斗争”的,他生活的圈子是“漂白”了的。但如果没有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即使他想“漂白”,恐怕也难以被接受。当然,“果汁先生”(辛普森的“昵称”)的亲和力也是他被广泛接受的重要原因。

以“杀妻案”作为分野,前半生辛普森远离自己的“肤色”,后半生辛普森靠近自己的“肤色”,这是个体的转变,也是美国的制造——在“肤色斗争”中,辛普森其实从来都不是“局外人”。

3、360度成长史

作为一部关于辛普森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不可避免要把“辛普森杀妻案”作为影片的重点,但这部纪录片的过人之处却在于它对案件之外的内容的呈现。

影片的第一集和第二集,讲的是“杀妻案”之前的辛普森的成长史。这个部分长达180分钟,足足占了影片的40%!

在这个部分中,影片并不单纯讲述辛普森的个人史,而是让他与当时的社会环境“互动”。辛普森是了不起的辛普森,是万千宠爱的辛普森,也是美国社会的辛普森,还是“肤色斗争”中的辛普森。

60年代的黑人明星,很多都投身于马丁·路德·金领导的“肤色斗争”,黑人族群也希望辛普森能够加入,但辛普森反复强调的是“肤色不是他身上最重要的特征”。他自始至终没有为自己的族群发过声。

在种族大融合之后再来看辛普森刻意模糊肤色的“理念”,他也是政治正确的。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辛普森的“理念”更多是一种自私的选择。

虽然人人都爱“果汁先生”,但光鲜的外表之下,辛普森身上的“劣根性”从未拔掉。

据他的上流社会朋友回忆,当年辛普森在高尔夫球比赛中,喜欢玩作弊的小把戏,这在上流社会是很让人鄙视的行为。这个小细节暴露了辛普森根深蒂固的陋习。

出身底层的辛普森在飞黄腾达之后,难免自我膨胀,他很大男子主义,控制欲极强。他经常在外拈花惹草,却又要牢牢掌控妻子的一举一动。

而妮可·布朗又不是百依百顺的角色,强大的辛普森自然很容易陷入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漩涡。从家暴到婚姻破裂,这是必经之路了。

超凡的运动能力让辛普森解决了财富问题,也让他跨越了阶层和种族的鸿沟,但成长背景、自身性格和原生家庭的影响,也让他在收获这一切的同时,并没有建立新的生命平衡。

最终,他迈向了个人的悲剧,也将三个家庭推进了悲剧的深渊。

4、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辛普森:美国制造》是一部“摆事实,讲逻辑”的纪录片,但影片仍然是有创作者的“个人立场”的。

影片中最明显的“个人立场”是——暗示辛普森就是杀人犯。

其实,这个“个人立场”也代表了大多数美国人的立场——尽管辛普森被无罪释放,但大多数美国人很难相信他不是凶手。

影片以约3个小时的篇幅,通过大量的庭审录像和相关人物访谈,再现这场长达九个月的“世纪审判”。

从证据看,从动机看,从行为推断看,辛普森都有着极大的嫌疑,但杀人案定罪要求的是“铁证”,而有瑕疵的证据恰恰动摇了“铁证”的根基。

尽管大部分人都会以简单的逻辑来给辛普森“定罪”,但简单的逻辑却不能适用于刑事法庭上的“定罪”——它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

虽然“无罪判决”在当年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按“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陪审团作出这样的判决,并未违背陪审团的职责。

从控辩双方的庭审表现看,让辛普森试戴手套是控方的一个“昏招”,而辩方大打“种族主义”牌,转移陪审团的视线,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陪审团的判断——这一招虽然“跑偏”了,却击中了要害,是一次辩护技术上的胜利。

多年以后,访问当年的辩方律师时,对方一再回避对所谓“真相”的质问,他强调的是他作为律师的专业行为——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有利他的辩护。

所以,如果辛普森不是有钱人,请不起如此强大的律师团,案件的审判结果很可能是相反的。

5、报复性的另外两个审判

辛普森得以无罪释放,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了“种族主义”这张牌,而这张牌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让辛普森脱罪,也可以狠狠地报复他。

在美国,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是分开的,两者的判决标准也大不相同。民事判决是可以依据现场证据进行常理推断做出的,无需“铁证如山”。而辛普森案民事赔偿的数额之大,让布朗家族和高曼家族成了辛普森的最大债主和终身债主。

2007年9月,辛普森因为一宗所谓的持械抢劫案被捕。

虽然有各种“事实认定”,但这宗抢劫案其实是一宗“乌龙案”——辛普森被人怂恿,要去夺回所谓自己的“纪念品”。但辛普森却为此付出了远超过他的鲁莽行为本身的代价,获刑33年!

发生在辛普森身上的三个判决,都因其肤色和名人身份而“跑偏”了。放大来看,这三个判决都难以“种族主义”脱离关系——社会问题和个体悲剧同时在“肤色斗争”中呈现出来了。

6、赢了官司,输了人生

辛普森赢了官司,却输了人生,他的家庭毁了,他也不再是人见人爱的“果汁先生”,他前半生努力靠近的上流社会也不再接纳他。

辛普森干脆破罐子破摔,与三教九流混在一起,继续消费他的名人身份。

如果说O.J.辛普森是美国制造的产物,那么,他的前半生可以说是美国梦的正面,而后半生则成了美国梦的反面。

 6 ) 浅谈O.J. Simpson其人

私以为OJ的personality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渗透生活各方面且超出常人的好胜心(Ambition)

身居各自行业领头羊地位的人必定多多少少拥有该特征。

对他们来说,满足温饱的人生只能算及格。推动他们势如破竹攀爬杀伐的不是生存渴望,而是必须脱颖而出的好胜心。

这其中也隐约包含着一些自负——我生来与众不同,当然不应该与普通人为伍。

OJ在这方面则更强烈许多。他生于贫民窟,但从没有一刻心甘情愿把贫民窟当成自己的归属。这种摆脱与自己无法匹配的出生环境的热望在得知自己父亲是同性恋之后变得更甚。

“他从小就想成为一个英雄。”

为了达到自己心中的位置,OJ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因此他的好胜心也必须超出常人才足够燃烧。

我不知道他如何回忆自己在贫民窟的时光(如有相关资料欢迎提供),你很难从这样一个滴水不漏的人身上窥探出真实想法。

他仍然和童年伙伴一起hang out,但我深深怀疑这不是念旧,而仅仅是他圆滑处世的一个剖面。

在他和儿时玩伴一起参加卡戴珊家族的派对时可见蛛丝马迹。

我不认为他乐于提及贫民窟的时光,相反,他很可能在刻意抹杀这段岁月的存在感。

他是自负与自卑的结合体。

同时OJ的好胜心不仅出没在工作中,日常生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好胜心就体现为嫉妒心和控制欲,这也为日后的家暴及后续行为埋下了伏笔。

二、充分且精确的自我认知(Self-aware)

OJ的自我认知表现在两个方面。

1)明确理解外在环境(白人主导社会和有助于地位提升的个体)对自己的要求;

OJ总是强调自己成长在与世隔绝的体育世界里,而这座象牙塔不看重肤色只看重能力,所以自己对黑人平权运动完全不了解也不关心。

我以为事实恰恰相反。

他对黑人平权运动的了解甚至有可能超过真正参与其中的某些人,尤其是白人社会对此的反应和评价。

他敏锐地感知到白人社会正急需一个乖巧懂事又功成名就的黑人形象聊以自慰,于是毛遂自荐成为这样一个代言人。

他没有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没有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

他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着镜头笑言:“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我自己。”

他的成功,一部分是自身努力,一部分是时代因素。而他的失败同样如此。

2)明确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所在,以及如何趋利避害,将优势转化为有利条件。

成名之初,OJ知道奔跑速度是自己的优势,所以他抓住一切机会展现给USC高层和主队观众看“我是你们的最佳选择”。

在证明自己拥有独一无二的价值这件事上,他从没有片刻懈怠。因此他才能完成常人所不能及,一次次打破纪录,一次次力挽狂澜,一次次创造奇迹。

然而即便在体坛已经众星捧月,OJ仍然拒绝固步自封。他在每一次突破自我后的短暂喜悦中已经迅速意识到,体育生涯终会结束,自己需要尽快找到一条在退役后仍然能待在神坛上的新出路。

于是他在退役前后踏入了演艺界。

OJ不一定是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当时白人精英社会里的优异表演者。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对待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仿若老友。

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的有色皮肤扮演白人。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名流好友会惊异地问:“OJ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如愿以偿了。人们看着他,不再看见他的肤色,而只看见OJ。

事实上他很可能知道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大部分人都在虚与委蛇,但他深知被当作炫耀工具就是自己的价值所在,于是他心甘情愿用看似如假包换的真心无差别对待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在他面前都能感受到被尊重和被需要。

万人迷的处世之道正在于此。他对你微笑,你就觉得宛如赏赐,更别提他还会和你称兄道弟了。人们对赏赐必须感恩戴德,通过自己长袖善舞的社交能力,OJ实现了和白人精英们地位的瞬间对调,我甚至暗暗怀疑他恶趣味地乐在其中。

正是由于深知自己的价值和优势,所以OJ才会毫无怨言地被人利用,也在他人默许的情况下利用对方。

他既能在凭实力说话的乌托邦里跃居优胜,又能在虚情假意蝇营狗苟的名利场中如鱼得水,这才是其可怕之处,而他能做到这一点,根源就在于高度的self-aware。

三、时刻保持警惕的自保心态和利己主义(Self-protection and self-interest)

这一点与上面两点密不可分。

因为有足够的野心抱负才会自我保护,因为有充分的自我认识才能精致利己。

OJ的自保心态从成名之初就已经显露,最鲜明的例子就是他在和朋友扔骰子被抓包送到校长室后的自救行为——转身就走,被校长叫住后平静自若地回答:“我是协助老师把他们带来的。”

这个谎绝对谈不上高明,但重点在于他深知自己对于USC的价值,这意味着自己可以适度地恃宠而骄。同时校长需要的也并不是一套缜密的说辞,而是能顺着下的台阶。

事实证明他对人心的揣测完全正确。可以看到OJ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具备将self-aware和self-protection完美结合的能力了。

而如果(着重号)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法庭审判就是他熟练运用优势进行自保的表演最高峰。

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他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OJ用自己的魅力笑容、无辜眼神和有色皮肤回答所有控诉,在深知这会奏效的前提下。

四、早已注定的自我毁灭(Self-destruction)

试想,当一个人拥有不断进取的野心来维持自己的价值,拥有充分精确的认知来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拥有罔顾他人的自私来熟练利用自己的价值。

也就是说,他拥有资本,意识到自己拥有资本,同时具备自如操纵资本的能力,偏偏缺乏对这一切的合理限制。

他会错信自己通过努力便能够得到想要的一切,而悲剧也就此如影随形。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望。”

他在橄榄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周旋,他在法庭审判中表演。对“被关注”的需求是他人生的重要(也许唯一)驱动力。

他可以丑闻缠身,但绝不可以默默无闻。

他用一生的时间来重塑自己,表演出最符合观众期待的形象。欺人者必先自欺,OJ在晚期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地步,以至于最终走向崩溃。

讽刺的是,在成名之初他就意识到人们所期待的OJ和真正的OJ大相径庭。他试过让人们接受本我的OJ,最后不得不放弃,转而放任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像捏橡皮泥一样塑造一个“想象中的OJ”。

一个自我认知精准的人最后却迷失了自我,这是这场美国式悲剧的根源。

我常常猜测,最希望OJ毁灭的人,也许正是他本人。

他对名望的渴求让他明白自己必须成为OJ,所以他装作proud of being OJ,他装作希望人人能看见OJ而忽略他的肤色。

可他始终是来自贫民窟的黑人Orenthal,他始终在内心默默祈祷有一个人能告诉他:“You're Orenthal, but I still love you.”

我相信这就是他从未对第一任妻子动过手的原因,可惜最终毁灭这一切的人也正是他自己。他永远不会再等到一个人对他说:“Orenthal, you're for me, and O.J Simpson is for the rest of the world.”

———————2.19更新————————

OJ无罪的可能性。

详情参考评论中贴出的链接。

 短评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8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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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Furhman最后说的那段话让我想要哭。看完了。心情很沉重。

13分钟前
  • 包子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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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顾实情,只是盲目地叫嚣"OJ didn't do it!"的那些黑人们,才是真正可笑的racist。

14分钟前
  • 無人知曉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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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细致、清晰,非常优秀的纪录片,看完会百感交集。OJ身上好像浓缩了一整个时代的历史。他终其一生在寻求身份认同,假装无色透明来成就的美国梦,梦碎时刻却又被特殊的种族身份开释。而太多人被时代洪流推着往前,为这个梦付出代价。最后的结局可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19分钟前
  • 康乐股长王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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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10个小时的全景记录,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历史的进程,和辛普森个人的努力奋斗结合在一起,创造出这样一部事无巨细的杰作。建议配合"The Wire"(火线)同时服用,可获得大型更深刻的悲剧体验。

22分钟前
  • Rain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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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是一部不容易的纪录片。

26分钟前
  • NinianY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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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到癫痫!!

29分钟前
  • 肉汤拌饭吃八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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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唏嘘却是众矢之的Mark Fuhrman对着镜头说“for you, it's a documentary, for me,it's the end of my life...这部纪录片要是早出两个月,绝不会浪费时间看Ryan Murphy拍的犯罪故事版了

33分钟前
  • Red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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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的剧版可以当作是看这部的预习…帮熟悉一下剧情和人物什么的…至于这部纪录片 探讨的更多的在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过程和历史的推演 太震撼了

37分钟前
  • doh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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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过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写辛普森案,这次是重新了解。除开影片本身的精彩外,剪辑得特别好,叙事节奏控制得精确到位、从容优雅。

40分钟前
  • 邓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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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Ryan Murphy一点credit,剧编得还算还原。结果公布之后分析种族割裂那一段,放在今天看,已经渗入了各个层面。

43分钟前
  • 兔安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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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ferent times, same shit.

46分钟前
  • 蓬茅下
  • 推荐

非裔美国梦的破碎。之前对于辛普森杀妻案的了解只限于林达的书,此剧把辛普森的经历很好的梳理了一遍。前两集全是铺垫,告诉你此案为什么会成为世纪审判的缘由。一个没有为种族运动发过声的人最终成了种族运动的受益者……

51分钟前
  •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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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55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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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

58分钟前
  • 糖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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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如此接近,就是无法抵达。人生如戏,百口莫辩。

59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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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Darden接这个案子的初衷肯定是:我可以忘记自己的肤色,族群,用我的专业性公平正义的做一个工作。完全是精英思维。可事实是,现在这个社会是舆论导向。愤怒,愚昧,民粹。每个人最后都会变成受害者。精英不受用,精英未必会像有些人一样,为了利益露出丑恶嘴脸,他们脆弱得很。

1小时前
  • 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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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1小时前
  • Bill
  • 还行

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1小时前
  • 24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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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本应是最重要的罪案本身仅仅成为了注脚,在"美国制造"的标题下更显荒诞与悲凉。英雄的崛起与堕落,社会的沉浮和纠葛,辛普森的一生早已超越了他自己,成为了一种更巨大的象征。

1小时前
  • 托尼·王大拿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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